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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有何意义?
孙文华说,户籍属于一个城市的公共设施,跟其他公共服务应该是同步的。随着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县城给很多年轻人也提供了一些机遇。之前我国户籍政策有城乡二元结构的屏障,比如城市与城市之间有落户限制,现在很多中小城市已经放开了这种“选择性落户”,包括一些超大城市也有落户政策推出来,而放开落户限制是县城发展的必然选择。
王鹏认为,现在年轻打工群体观念发生了变化,之前来到大城市的新居民宁愿把孩子留在乡村做留守儿童,但新一代的城市建设群体,比较注重个性化的表达,不想被完全束缚在工厂的车间里,想留出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所以加强县域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满足新一代打工人的需求。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看来,农村发展确实要从城乡关系的角度分析观察,农村人口如果离城市太远的话也不利于发展,但是过去我国县城发展状况还算不错,差不多把全县一半人口吸纳了进去,因此城镇的发展重点应放在乡镇上。
研究对比欧美国家的发展历程,党国英认为,我国东部差不多100平方公里可以形成一个中心,人口大概四五万,西部300平方公里可以形成这样一个中心,现在很多县城各方面已经发展的相对完善,相反,大多数乡镇还没有形成一个产业性的规模经济。
“我们的重心还要下沉到乡镇,四五万人口的乡镇公共服务水平可以不亚于北上广,这才是国家繁荣、农业农村进步的基础。”党国英向红星新闻表示,把小城镇建设好,人们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幸福感指数才会真正提高,大城市可以发展成金融、科技中心,但乡镇经济也可以依靠某项产业形成自我推动,与大城市形成互补和良性循环。
收藏!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来了,干货满满!
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脱贫攻坚成果如何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怎样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怎么实施?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如何治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多个方面进行部署,给农民发出惠农大礼包。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三五”时期,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
“十四五”时期,如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同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如,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
——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
如何确保供给安全?
文件进行了诸多部署: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等等。
——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
文件明确,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同时,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种子技术对农业特别重要,对增产的贡献比较大。”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现在国际上种子垄断性比较强,这意味着价格上是供应方说了算。中国本身是一个农业大国,良种培育是基础性的技术,自己掌握也是应该的。
——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农田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资源是有限、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打破耕地红线,中国的粮食安全无从谈起,因此要强调耕地‘非农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万建民表示。
文件提出,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同时,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中央已屡次强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政策意图已经很明确了,各地不能也不敢对农民进城落户作出这样的限制条件。”党国英指出。
——加大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治理
在乡村建设、乡风建设上,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着墨颇多。
文件明确,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文件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近年来,高价彩礼事件频频引发争议。文件提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完)
目前农村养老服务现状及突出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养老现状
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来源一部分是家庭供给。家庭供给部分与家庭经济收入、子女状况等密切相关。中东部发达地区、发达乡镇农村老人家庭供给相对充足,西部及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容乐观。一部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自 2009 年以来,我国在农村推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据报道,全国新农保的参保率达到 90%,很大一部分地区参保率达到 100%。2015 年1 月 1 日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之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使参保居民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可以说,“新农保”对农村老人有重要意义,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农村养老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地域特点、思维方式、风土人情等不同,农村老人在养老问题上不同于城镇,具体来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低。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分析:由于农村人口的缴费能力有限,农村老人要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等级会比较困难,保障水平相对讲较低;
(2)空巢与高龄并存。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已接近一亿。空巢老人的安全问题值得当今社会关注,老人饿死家中,老人自杀事件经常发生。同时高龄农村老人越来越多,据了解,一些农村高龄老人仍干着沉重的农活,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地区,年老反而需要自养,出现养老断层现象;
(3)农村老人精神慰藉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不留在农村的老人身边,并且回家探望也多是短暂的。所以农村老年人就在干农活和盼儿孙中度日,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并没有太多的娱乐活动,精神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4)农村老年人预防意识差。一方面,农村老人疾病预防意识差。大部分农村老人都做过繁重的农业劳动,身体不舒服或者拖延不治或者在家自己吃药医治,这往往延误病情,由小病转变为重病,从而导致因病返贫。另一方面,农村老人安全预防意识相对较差。一些诈骗分子通过现场演示引诱、虚标价格等手段向农村老人兜假冒售伪劣产品。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心理,向其宣传不良观点,引诱农村老人信奉非法邪教等。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哪些人?他们为什么被称为“新型职业农民”?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这句最近被人们熟知的话,道出了未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隐忧。从2012年到2017年,连续6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出了部署,新型职业农民被国家寄予厚望。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目前突破2000万人,其中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500万人。那么,什么样的农民可称为新型职业农民?其发展现状如何,又该如何培育和扶持呢?我们来看看三农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怎么说。
新型职业农民,“新”在何处?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动力。新型职业农民“新”在何处?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情况如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严金明: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和产业发展需要,主要依靠农业及相关产业经营获得收入、以务农为职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基本要求包括:
具备一定文化与科技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富有自主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对比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新”在以下几点:
具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先进理念;具备现代农业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是新农业生产的继承人与开拓者。
主要培养对象:
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不仅包括青壮年农民,还包括农机大户、农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多方主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小农户,其特点如下:
面对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型职业农民高度依赖社会分工,面向广大市场开展生产经营,而不是自给自足。作为市场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有成本核算意识、品牌塑造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不仅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还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
经营规模比较大。特别是在农产品流通、服务和加工领域,从业者的经营规模很大,甚至可以比肩跨国公司,足以使生产成本降到产生市场竞争力的程度。从我国现实出发,将粮食生产的平均家庭经营规模(约10亩左右)定义为现在的8至15倍比较合理。
依托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从国际经验看,在大部分农业生产领域,“巨型合作社+专业化家庭农场”是最具有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此模式一方面会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能让群体分享农业产业链的利益。在农业发达国家,如果没有这种机制,一般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也难以维持生存。
越来越多地采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从事生产经营。发达国家的有机农业比重一般不超过10%,但大多都重视环境友好技术的利用,并确保大宗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与政府和农业科研机构结成“金三角”。农业生产经营系统、农业科研机构和政府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支撑结构,三者结成良性互动关系。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
新型职业农民的“新”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新的农业经营、农业专业化服务、农业管理的主体,既要懂经营,又要懂管理,还要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2、是农业新知识的掌握者和传播者,只有广泛掌握生物科技、计算科学、现代管理等知识,才能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新技术、新品种、新技能的使用者和发明者,没有新的技术装备武装现代农业,就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而没有新的优良品种被培育推广,市场竞争力就难以提高。
4、是现代农业新业态的创新者,新型职业农民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联结为一体,将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农村生态旅游融为一体,使农业成为集种养、旅游、教育等于一体的多功能新业态。
队伍有待形成,面临“成长的烦恼”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面临哪些问题?应该怎样破除这些制约?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严金明:
存在的问题: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面临着支撑政策缺乏、培育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培育效果有待提升等“成长的烦恼”。在人口流动、户籍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缺少有力支撑。尚未建立完整的、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同时,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培育效果有待提升。
解决的对策:
对此,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支撑体系和管理制度。要规范培育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创新培育模式,实施分批分类培育;进一步加强培育质量与效果考核,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
存在的问题:
在农业生产环节,目前仍以小农户为主。虽然在农业主产区的很多小农户已经不直接下地操作,但他们仍是土地承包户,土地不流转,会对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形成限制;我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的现代化水平还较低,规模普遍较小,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相当有限;我国农户的科技装备水平总体较低,亟须建立高水平科技推广体系,让农民学习更多实用技术。
解决的对策:
首先,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改革城市土地规划管理体制,改善城市居住形态,方便农村居民迁入城市。
其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降低地租水平,提高农业投资者增加土地生产力的积极性。
再次,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实现跨行政区发展,建立家庭农场分享农业全产业链收入的长效机制。特别要引导有条件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转型为现代农民合作社。
最后,建立以农业大学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体系,将现有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并入其中。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
存在的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特别是在基础学历、市场敏锐度、创新意识等方面与现代化新业态发展要求有一定距离;社会认可度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不健全;土地产权细碎化、地块细碎化、农村组织分散化的现状与现代农业经营规模化、集中化、组织化、专业化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
解决的对策:
为了突破以上瓶颈,建议建立政府与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投资机制,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增加媒体对职业农民的宣传报道,逐步消除二元制度障碍,实行社会基本福利均等化;加快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新型职业农民规模化经营创造基本物质条件,解决资金不足瓶颈;改革农业院校教师评价制度,鼓励教师个性化发展,建立教学型、科研型、推广型三支教师队伍,改革教学内容;逐步健全农村农业技术推广站,搭建实用技术、信息传播、农情预报预警网络,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快捷掌握新技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能否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要看能力素质
很多网友反馈,比起现有的农民,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率先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率更大。专家怎么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严金明: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然瞄准在乡务农农民的培育,但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一手抓培育、一手抓引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对他们进行农业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帮助其较快进入新型职业农民角色。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
大学生和退伍军人与其他群体相比有自身优势。他们对家乡有着固有的眷恋,加上在外地学习和闯荡的经历,有助于把好的经验带回家。但能否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还是取决于他们是否具备新型职业农民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是先驱与带动的关系
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中,如何保证农户利益不受侵害?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
我国的人地关系、城乡结构、农村社会形态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规模经营与分散经营、小农户与新型职业农民会共同存在。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的利益并不存在结构性矛盾,二者是可以共存、互补的。
首先,新型职业农民的科学经营、管理模式和由此带来的高收益,可以为小农户提供示范与借鉴。
其次,小农户可以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的高质量专业技能服务,解决自身在农忙季劳力和技术不足的问题。
再次,小农户可以学习新型职业农民的精细化管理、特色农产品培育和种植等,提高生产效率。
最后,小农户可以通过契约、农业保险等防范市场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严金明:
新型职业农民与小农户之间是点与面、先驱与带动的关系。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目前小农户经营模式仍然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
“农户+合作社”与“农户+公司”的联合方式主要围绕农户承包地,而农户的根本利益也恰恰在于承包地。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明确提出了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离”,所有权为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具有承包权和经营权,且根据自身意愿可将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或公司,这在法律层面保护了农民土地的根本利益。政府在这种农户与合作社、公司利益联结机制中,应坚守底线意识,维护集体与农民的根本利益,防范资本下乡圈地,在农户自愿入社入股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土地入股、技术合作、利润分成等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合作互助、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
党国英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党国英是什么人、党国英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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