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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国美电器的老总为何抓起来
- 2、国美老板进去的根本原因?
- 3、黄光裕案的事件背后情况?
- 4、黄光裕案件始末?
- 5、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国美电器的老总为何抓起来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抓。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
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
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披露:
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期间,被告人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黄光裕的指令,指使许伟铭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黄光裕
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披露黄光裕案内幕交易犯罪细节
国美老板进去的根本原因?
国美老板进去的根本原因是:因涉嫌经济犯罪。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同月12日,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
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扩展资料: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光裕
黄光裕案的事件背后情况?
黄光裕案的事件背后情况如下:
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
自2006年起,黄光裕及其公司就曾被公安部、国税总局等部门调查,但都被黄光裕用金钱"摆平"。
黄光裕案发后,多名省部级官员相继被查,如原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等。
据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后不久,即2008年底,黄光裕和许钟民就供述了部分行贿行为。但直到2010年初,检察院才追加了单位行贿罪。最终进入黄光裕案中的受贿官员,级别最高者是相怀珠,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经侦总队总队长。
此案是国内正式开庭审理的首例因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但仍以股民败诉告终。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行贿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
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
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黄光裕案件始末?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11月22日,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未宣判,举证责任分配存争议。
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原告方败诉,黄光裕无需赔偿。
案情简介
黄光裕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个人资料
姓名:黄光裕
出生年月:1969年5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籍贯/国籍:中国
籍贯:广东汕头
04年个人财富:105亿元 ;
05年个人财富:140 亿元;
07年个人财富:450亿元(2005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排名:1;2007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排名:4);
08胡润百富榜:430亿第三次问鼎中国首富,第三次当上中国首富(他曾蝉联2004-2005年首富)。
被诉罪状
(一)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拟将中关村上市公司与黄光裕经营管理的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股票代码000931)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二)黄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间,在拟以黄光裕中关村上市公司收购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三)杜鹃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协助管理上述79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等事项,并直接或间接向杜薇、杜非、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代传交易指令等,79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
(四)许钟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调拨资金,并指使许伟铭(另案处理)在广东地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共计30个。上述股票账户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4.14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30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9021万余元。其间,被告人许钟民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及其妻子李善娟(均另案处理)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使用其个人股票账户分7笔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81万余元。
案件进展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事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被罚500万。
2010年8月3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
2012年10月,黄光裕狱中表现好减刑10个月 被调任花房工作。
2012年12月20日,长达近两年的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宣判。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方败诉,即黄光裕无需赔偿。
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同月12日,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
扩展资料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娟和许钟民也一同提出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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